经查阅,三亚胜利时代商业城投资有限公司的14宗案件,涉及食品案件的共有11宗。据三亚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其中的7宗案件经调查发现,该公司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履行了《 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出示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进销台账等相关票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这7宗案件,三亚市食药监督局依据相关规定已对该公司免予处罚。
该负责人称,这篇报道引起三亚食药监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到涉事公司进行全面检查,并立即约谈了三亚市的6家大型超市负责人,督促加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采购食品要尽到进货查验的义务。
此外,三亚食药监局还将加强常巡查,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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