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临沂市 食药监局公布了3月份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典型案例,包括食品类、药品类、医疗器械类、 化妆品案件等,涉及生产不合格食品、经营 过期食品、使用劣药等多种违法行为。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被通报单位有山东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山东九州商业集团、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临沂市沂州宾馆等。
被通报的部分食品类案件:
临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颐高上海街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桃酥等;临沂市沂州宾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杂粮面包案;罗庄街道中心幼儿园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山东九州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连锁超市罗庄店涉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和山楂案;山东东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接待处购进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临沂市道生初元餐饮文化有限公司购进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临沂金海汇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的糖姜片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东省兰陵县下村邮电支局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案;山东名景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 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山东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沂水长安路店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沂南县阳都食品厂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山东省平邑**中学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竹筷及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卷心菜及白鲢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