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结合节假期间酒类市场供需旺盛的特点,对辖区内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截止目前,检查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115家次,经营店391家次,餐饮服务提供者378家次,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近年来监督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以及排查出的风险点,加大抽检力度,完成388批次专项抽检任务,未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充分发挥食品快检筛选作用,完成600余批次小作坊、小经营店生产经营的散装白酒快速检测,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
严打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后处理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份,跟踪督促全部整改到位。对发现1起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置,切实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