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在巩固提升2017年小作坊示范点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到2018年底,全省新建成100家小作坊示范点,通过示范点创建,打造一批生产过程管控严格、食品安全有效保障的标杆单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小作坊示范典型,基本形成一点带一片的良好示范带动格局,引导和推动福建省小作坊规范生产、健康发展。
《方案》要求:一是组织小作坊示范创建单位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要求,改进和完善生产加工条件,建立健全适合小作坊生产实际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具备较好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及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明;二是督促小作坊示范创建单位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落实“五个到位”:原料进货查验到位、场所卫生清洁到位、生产工艺控制到位、台账记录登记到位、人员健康管理到位;履行“五个承诺”:承诺不掺杂使假、不违法添加、不虚假宣传、不使用不合格原料、不销售不合格产品。三是开展小作坊示范宣传,采取多种方式推广小作坊示范点优秀管理经验,提升小作坊监管制度规范的社会知晓率。四是结合地区实际,创新小作坊引导规范与示范带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小作坊规范取证工作。
此外,福建省从2018年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资金中安排2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评选确定为示范点的小作坊(不含厦门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2万元/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