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甘肃省农村集体聚餐活动 食品安全 管理, 预防 食物中毒 事件和 食源性疾病发生,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修订并印发了《甘肃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办法》共八章四十三条,对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告与登记、流动厨师、环境与设施、采购与贮存、加工与留样、监督管理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办法》指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坚持报告登记与现场指导相结合,实行举办者和承办者双报告制度。按规模大小对农村集体聚餐进行分类指导,实行流动厨师登记、健康体检和教育培训管理等制度。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报告登记和现场指导一律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