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辽宁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切实加强 学校和托幼机构 食堂 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师生 饮食安全,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2018年度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 餐饮单位 食品安全飞行 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在全省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系统中随机抽取了辽阳和鞍山地区的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共计16家,其中大专院校3家、中小学6家、托幼机构2家、校园周边餐饮单位5家,农村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等共5家。
此次检查的主要事项包括:一查经营主体资格,看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按许可项目经营;二查原料采购储存,看食品加工原辅料质量是否合格、按规定储存,是否记录台账;三查食品处理区,看是否持续保持许可条件,是否符合加工制作流程,各类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定期维护;四查加工过程控制,看食品加工过程是否符合粗加工、切配、烹饪、供餐要求;五查从业人员管理,看是否存在未经体检、培训上岗现象,是否进行晨检、培训及记录;六查主体责任落实,看是否落实自查制度并主动整改;七查食品添加剂管理,看是否落实“五专”制度,是否违规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和含铝食品添加剂;八查餐具消毒,看餐具、用具和容器是否洗净、消毒并按要求保洁,相关设施是否有效运行。九查食品留样,看食堂留样设施是否专用,留样容器是否消毒,留样品种、重量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