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6日从山西省食安办获悉,山西省决定在朔州怀仁县、忻州岢岚县等33个县(市、区拟开展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这是我省组织运城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杏花岭区等13个县(市、区开展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试点后,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的又一重大举措。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示范县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全国部署开展的一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程,是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抓手。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每2年为一个创建周期,由省食安委统一部署,省食安办具体组织。我省自2015年1月正式启动创建工作,经过省食安办验收评价和各市县限期整改,运城市和太原市杏花岭区等13个县(市、区具备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县命名资格。
此次纳入第二批山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的县市区有:太原小店区、迎泽区、万柏林区;大同城区、南郊区、阳高县;朔州怀仁县;忻州岢岚县、五台县;吕梁汾阳市、岚县、离石区;晋中榆次区、平遥县;阳泉平定县、城区、矿区、郊区;长治城区、长治县;晋城高平市、沁水县;临汾侯马市、古县、大宁县;运城永济市、临猗县、垣曲县、芮城县、河津市、万荣县、夏县、新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