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 食品 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 管理条例》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封丘县食品药品 监管局在3月1日对全县食品小作坊和药店进行了突击 检查。与此同时,封丘县部分食品药品监管所联合公安机关对各辖区的“小作坊、小 摊贩、 小餐饮”进行了检查。
执法人员对具有封丘地方特色的食品小作坊“西关粉皮”“华源”等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食品小作坊备案登记、原料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生产加工场所卫生及排污处理状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标签标识、锅炉安全管理情况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采取口头责令整改、书面责令整改、立案查处、查封等措施,对达不到卫生标准的小作坊予以关停。
近两个月以来,封丘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颁布为契机,对全县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同时,封丘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进一步提高广大食品经营者对《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的知晓率,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