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四有、两责”,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 食品安全法》性质严重或屡犯者给予立案查处。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督促辖区各类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自查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对食物中毒事故易发,风险高的学校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核查整改要求落实情况。以千人以上就餐学校食堂、中高考用餐服务食堂为重点,组织全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所有学校食堂进行全面隐患排查,监督检查全覆盖。重点检查持《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明、培训证、信息公示、明厨亮灶、食品留样、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帐建立和环境卫生等情况。检查学校食堂落实“三个严禁”情况。即“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同时,督促所有学校食堂在春季开餐前对所有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核查,并选用高温消毒方式对所有的工具、用具、容器和餐具等进行全面、彻底清洗消毒。督促学校食堂加强对食品安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个人食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