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检查从2018年2月26日至3月30日,分学校自查自纠、食药监和教育行政部门集中检查、交叉检查三个阶段进行。本次专项检查突出4个重点:
一是以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近年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校为重点,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供餐的学校食堂开展“回头看”工作。
二是以2017年发生过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和疑似食物中毒的学校为重点,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分工、操作规范日常管理等。
三是以排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为重点,检查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严厉查处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凉拌菜;严禁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野生菌、发芽土豆、霉变红薯、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慎用四季豆、豆浆等加工制作食品。
四是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大限度地减小社会危害。
通过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学校管理的主体责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等3个责任。
据悉,2017年,针对学校食品安全存在的风险和隐患,通过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7万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和周边社会餐饮单位6.3万户;16331家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实施“明厨亮灶”,约占总数的75.7%;参与投保学校9200家,保额总值约930亿元。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张海峰和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成员刘立云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