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是养护渔业资源,推动渔业捕捞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省海洋与渔业厅认真贯彻落实禁渔制度要求,对广东省禁渔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渔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禁渔期渔港、渔船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做好禁渔期渔民生活保障工作,缓解渔民生活困难,维护渔区稳定。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微信等媒体平台,深入渔村、渔港、渔户,广泛宣传报道禁渔制度的内容,营造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禁渔的良好氛围,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管理目标,确保珠江禁渔制度顺利实施。
据了解,今年禁渔期间,全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执法队伍将组织开展“亮剑2018-1”珠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水上检查和陆上检查相结合,加强主要捕捞水域、交界水域、违规捕捞高发水域以及渔获物装卸点、水上停泊点等地的执法检查。在执法行动中,对于违反禁渔期的非法捕捞案件,一经发现,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查获的从事电、炸、毒鱼作业的涉渔“三无”船舶,将一律没收并就地拆解,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将线索移交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目前,全省各地已按照今年禁渔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准备工作,禁渔各项工作已经就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