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月6日召开的 陕西省 食品、 保健食品欺诈和 虚假宣传 专项整治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专项整治以来,陕西省共查处制售 假冒或有毒有害食品、保健食品及虚假宣传案件125件,取缔非法会议营销43个、无照经营户117户,查扣违法产品219件, 处理违规 广告174条,有力打击了违法经营、稳定的市场秩序。
会议通报了陕西省整治工作督查情况并做了经验交流发言,还专门在西安市碑林区文艺路街道环南路社区设置了观摩现场,碑林区食药局干部进行了食品、保健食品消费知识宣讲的现场模拟,通过“现身说法”的形式提高老年人在保健品消费中如何识假辨假的能力。
陕西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省食品安全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小宁强调,要进一步增强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切实保证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紧扣整治工作的重点问题、重点对象,聚焦当地难点问题,通过认真开展摸底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统一行动、加大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力度;要通过宣传,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形成高压态势,集中查处一批案件,曝光一批案件,震慑犯罪分子,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要坚持打建结合,在开展专项整治同时,日常监管同跟进,制度规范同建立,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陕西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1个部门去年8月起在全省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宣传食品具有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宣传、欺诈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