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 北京市质监局网站发布京(东质监当罚字〔2017〕B1135号处罚文件。北京市东城区质量技术 监督局对畅添乾(北京 餐饮 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做出处罚。
文件显示,畅添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的计量器具,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东城区质监局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违规器具,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