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株洲市民王先生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前两天我在红旗广场的步步高超市买冰糖,发现 包装袋上竟然有两个生产日期,一个是2015年,一个是2017年,我怀疑超市卖的是 过期食品,后来找到超市,超市给予退款以及赔偿。
投诉:消费者怀疑买到过期食品
据王先生介绍,12月8日、9日,他先后两次到红旗广场步步高超市花264元买了燕之坊多晶冰糖。之后他发现,包装袋上竟然有两个生产日期,一个是钢印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8月3日,一个是喷码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8月13日,两个生产日期相隔长达两年之久。
“喷码的生产日期肯定是篡改的,实际上这个产品已经过期了。”王先生说,冰糖包装上写明保质期为18个月,从2015年8月3日到现在,产品已经过期半年以上,这实在让人惊讶。
核实:超市已经退款并赔偿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步步高超市,发现货架上已经没有燕之坊多晶冰糖销售。据王先生介绍,之前他已经将情况反映给超市,前日到超市去退货,拿回264元的退款,还获得了900元赔偿。
“估计是反映之后,超市把产品下架了。”王先生说,他本来要求赔偿2000元,超市方称厂家不同意,“毕竟是厂家改的生产日期,不是超市改的。”
王先生发给记者的包装袋图片显示,上面确实有两个生产日期,钢印的生产日期可以清楚地看到年份为2015年。
回应:超市承认有此事,等厂家回复
随后,记者找到一名姓谭的店长,据她介绍,王先生说的情况属实,该商品上确实有两个生产日期,具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超市现在也不清楚。生产日期打印为厂家所为,超市已经反映给厂家,在等厂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