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新北区消协新桥分会接到杨某的投诉,称他在新桥一超市购物时,看到货架上有几瓶食用纯净葡萄糖,含量228克,产地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出品商是我市一食品公司,产品标准号是GB/T20880,生产许可证号是QS320403030055,在标签的右下角醒目地标注了“增强免疫力”。杨某花10元买了一瓶,回去后上网查询相关规定后得知,普通食品不可以宣传功能功效。食用葡萄糖是普通食品,却在瓶体包装上标注了“增强免疫力”这样的保健食品用语,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遂要求商家退货并赔偿。
消协人员经调查后认为,《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指出,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用途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该规定第十三条强调,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增强免疫力”属于保健用语,食用纯净葡萄糖仅为一般的普通食品,因此按照规定,它只能标注含有哪些有益成分,而不能够进行效果的标注。
消协人员与常州的出品商联系后,出品商表示,之前已认识到这一问题,也曾要求超市下架,但个别超市还在销售。经调解,超市作了退货处理,并按照《 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赔偿了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