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以来,江门食品药品 监管局积*贯彻落实 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农村 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部署,在相关职能单位的共同配合下,按照属地 管理和问题导向、打防结合原则,深入排查农村 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集中整治农村地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全市共立案查处 相关违法案件189宗
“今年以来,我们联手多个职能部门,开展了‘清源'’静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深入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科科长张捷兴介绍时说,“截至10月底,全市各部门集中力量出动监管执法人员4259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217户次,检查食品销售单位8351户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497户次,其中学校食堂920户次,检查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560个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2822家次,检查水产养殖单位333户次,检查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站、其他171家次,检查食品广告742条次,检查户外广告850件,检查印刷品广告688件。”
“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蓬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开展的’打窝点消隐患促稳定报平安‘行动中,经过一个多月深入摸排,在10月25日一举捣毁蓬江区棠下镇的4个涉嫌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肉的黑窝点,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查获涉嫌病死猪20头,猪肉品5.3吨,运输车辆2台,屠宰加工工具一批。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张捷兴说。
据了解,今年的检查工作中,全市共立案查处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和农资经营等违法案件189宗,取缔黑窝点、黑作坊5个,查扣 问题食品6930公斤,罚没款222.53万元。另外查处违法食品广告案件数16宗,罚没款8.14万元,责令停止发布违法食品广告2条次,公告典型违法食品广告2条次,曝光违法主体2家;查处商标侵权案5宗,商标违法案件5宗,案值9.13万元,罚没款10.07万元。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食品案件立案31起,破案10起,刑事拘留16人,逮捕4人
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积*推广集中加工场建设
“接下来,我们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将资源下沉,充实基层监管资源,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张捷兴表示,会继续加大对农村学校食堂、小餐饮、小士多店和“农家乐”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江门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加大对农产品种养殖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强排查摸底,全面掌握种养殖户、小作坊、小食店、士多店的底数和生产状况,通过适当降低条件许可准入,建立监管档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经营。同时严格落实巡查、回访等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积*推广集中加工场建设,实行集中生产加工、统一管理的模式,切实解决农村小作坊分布散乱,硬件落后,生产混乱,监管难的问题。
据张捷兴介绍,未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将继续提升检验人员的检验操作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农产品,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品种以及经营者,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靶向治理,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同时还将加大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引导生产经营者加强自律,提升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的诚信水平、打牢农村食品安全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