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以辖区内的 火锅店、羊肉馆等经营场所为对象,重点督促各单位落实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对于购进的羊肉及其制品,除留存必要的进货单据及供货方合法资质外,还需留存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随货到店,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或者来源、品牌等信息。严厉打击经营销售来源不明、病死羊肉、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未经动物检疫机构检疫的羊肉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对专项 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凡是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截至目前,该区共检查27家火锅店以及羊肉馆,对存在问题的4家经营业户,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针对羊肉及其制品开展了专项 抽检,抽检16家火锅店以及羊肉馆等 餐饮单位,抽检24个品种,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