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想一:将网络食品规则借用到网络农产品中。
食品一般都来源于农产品,从产业链角度,农产品是食品的“前手”。农产品和食品有重叠的地方,既然新修订《 食品安全法》已经针对网络食品定制了规则,能否将网络食用农产品直接默认使用网络食品的规则。对于未涵盖的,即非食用农产品,一般风险较低,直接按一般产品管理。
设想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设立网络农业投入品特别规则。
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关系类似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关系。农产品和食品都是以人类使用为*终目的的产品,食品添加剂和农业投入品则是依附于奶业和农产品生产目的的手段和工具产品。但是农业投入品更复杂、风险更高,因此要设置专门的规则。建议建立农业投入品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可按危险程度分为网售禁止类、网售管制类、网售自由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