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全面落实《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食品管理的各项规定,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订了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内容涵盖了饮料、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17大类食品。
同时,部分禁止和部分允许生产加工的有13大类,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完全允许生产加工的有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两大类食品。此外,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