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 卫计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 卫生监督和水质 卫生 检测工作的通知》的 统一部署,市、县区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密切协作,积*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以下简称水厂卫生监督 检查和水质卫生检测工作。
目前莆田市已完成上半年目标任务,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68车次,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93人次,检查水厂54家次。对全市28家水厂开展水质卫生监测,共检测出厂水57份,合格55份,合格率96.49%,末梢水224份,合格214份,合格率95.54%。
现场卫生监督检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水厂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卫生管理制度完善,水质净化及消毒运转正常,配有水质自检设备,涉水产品索证材料齐全和卫生管理档案资料完整;但仍有个别山区水厂、镇办水厂,生产工艺落后,水质净化消毒处理不到位。对卫生监督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卫计部门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其改进生产工艺,加强水质质量控制,针对相应不合格指标采取相应有效措施,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生活 饮用水卫生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