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涉及小麦粉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抽检和 餐饮环节调味料、火锅底料专项监督抽检。其中小麦粉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23批次,合格23批次。餐饮环节调味料、火锅底料共抽检154批次,合格151批次。
其中,抽样自海州区管记餐饮店的1批次汤料和1批次牛油,被检出罂粟碱、可待因、那可丁项目不合格;抽样自海州区芳芳川香鱼火锅店的1批次火锅底料,被检出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项目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连云港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区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置。要求相关区局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
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