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食安办公布了*新一期的 食品安全 抽检信息公告。据了解,在本次抽检的388批次 食品中,有2批次不合格,均为 火锅内 油条铝的残留量超标。其中,张家港市杨舍西城太辣火锅店的油条铝残留超标6.8倍,张家港市杨舍西城捞王火锅店的油条铝残留超标4倍。
据介绍,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发布了《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对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作出规定,小麦粉及制品(除油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托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在油炸面制品中也明确了严格的食用限量规定。
另外,本次抽检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以酸值、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苯并(α芘为主、乳及乳制品(以三聚氰胺为主等产品全部合格。而针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部门组织了现场指导,帮助生产经营企业完善管理,不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对不合格食品和相关产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