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王女士向海口市及海口市龙华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相关视频系造谣,请求监管部门查处并帮助辟谣。当天下午,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分别对王女士仓库的两袋规格为15公斤的“鑫鸿皇家香米”监督抽样,并送往专业机构检测。检测结果表明,“鑫鸿皇家香米”大米加工精度、杂质*大限量等8个项目均合格。
经查,3段视频中,演示者均未露面,视频画面中只有一锅米饭、一只手,背景声音显示都系在家庭环境中拍摄。5月9日晚间传播的视频里,一位说着 海南话的老年女性,一边用手从锅里抓出一些饭粒反复揉搓,一边“提醒”公众:“大家不要再吃这样的大米了,这样的米是假的,是塑胶做的。”而另一段时长19秒的视频里,一名男子做着同样的演示,并且在电饭锅旁边摆放着一包红色的“鑫鸿皇家香米”,说:“这些米都是胶做的,大家不要再吃这个牌子的香米了!”谣言攻击的目标指向非常明确。
王女士在报案时表示,她代理“鑫鸿皇家香米” 一直都是正规渠道采购,持有大米的相关证照、出厂检测报告以及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她代理该品牌已有15年,从未接到过该品牌大米的质量投诉,且经海南食药监管部门历次抽检结果都合格。目前,视频发布者之一的苏某珍(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居民由于虚构事实、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已被行政拘留,海口警方还在继续追查另外两段谣言视频的发布者。
东方 台湾饭团用“胶”做?
5月9日,一条关于海南东方市东方中学大门口有人在销售用“胶”做的台湾饭团的视频,在当地微信圈中传播开来。东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海所所长黄望在微信圈里看到了这段视频:一位说着海南方言却并没有露面的中年妇女将买来的台湾饭团打开,用手抓起饭团的饭粒反复揉搓,揉来揉去都揉不烂,而且通过揉搓,饭粒还粘在一起。由此,该妇女断定饭团是用“胶”做的,还说,东方中学门口有许多学生喜欢吃,很多孩子去买饭团,太吓人了!
多年的食品监管经验让黄望敏锐地意识到:这可能是谣言!**时间联系并见到饭团制作者赵某后,执法人员了解到,赵某销售的台湾饭团是用越南糯米在家里自己加工的,并提供了越南糯米的采购单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台湾饭团,发现的确由糯米制成,饭团中还有肉、虾仁、紫菜等材料。
在突击检查赵某家中原材料仓库和原材料的上级供货商门店后,执法人员发现该批次从越南进口的糯米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属合格产品,饭团中其他的材料也是正规渠道采购,并索要了票证;当场抽取原材料糯米、煮熟的糯米饭、加工好的寿司等样品进行快检,检测结果为硼砂阴性,未发现赵某加工的台湾饭团有非法添加剂。
“我们从赵某原材料上级供货商处购买了糯米,到赵某家中,用赵某制作饭团的工具,严格按照他们的加工程序制作成饭团。验证后,确实出现视频所说的情况,饭团的饭粒反复揉搓都不会烂,还相互粘成一团。”黄望称,通过这次检查,喜欢做饭的他还学到了一门新技能——制作台湾饭团。
事实上,糯米有*高的粘性,煮熟后,不仅揉搓不烂,反复揉搓臼打,会变成像面粉那么细腻柔韧的饭团,却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糯米粘度高的特点,安上了“胶”做的罪名。
东方市食药监管人员立即将制作台湾饭团进行验证求真的过程录制成视频,在当地微信圈中广为转发辟谣,同时向社会公众说明:在互联网上捏造并散布没有事实依据的谎言,或者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编造、传播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系违法行为。5月26日,东方市公安局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谣言发布者庞某美,并依法对其行政拘留5日。
东方 食盐用“玻璃”做?
5月8日上午,东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到当地微信圈中在传播一段关于日晒一级盐有玻璃渣的视频。视频中一未露面的中年女性,将食盐倒在盛水的塑料盆里,反复搅拌,把一些未溶解的大颗粒结晶状物取出在手里展示,说这盐是玻璃做的。
当天下午,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小组前往东方市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海南晶辉盐业公司,在食盐生产车间,随机取出一小部分食盐溶解检查,发现水杯底部有个别的大颗粒食盐没有及时溶解,取出观看并用牙咬,确认属于白色颗粒状结晶体食盐,并非微信视频中所传的玻璃、塑料粒等异物。
“盐能溶解于水,但有一定的饱和度。当水里的溶解盐达到饱和度后,水里尚溶解的盐就不会再溶解。这是一个基本的物理现象,也是食盐的特性。”海南省食药监管局食盐管理处处长陈旭介绍。
事实上,食盐根本不可能是玻璃做的。一是玻璃硬度高,不能溶于水,假若有厂家用玻璃渣制作食盐,消费者一使用就能发现是假的,造假风险太高;二是玻璃的成本远高于食盐。网上查询一级玻璃砂是2800元/吨,而无碘食用盐是360元~380元/吨,含碘食用810元~820元/吨,造假成本是正常生产食用盐的数倍。
调查组继续分成两个小组进行更深入的调查,一组到东方市四更镇的5个食盐销售点购买食盐现场溶水实验;另一组到东方盐业分公司和市区超市随机购买食盐做现场溶水实验,结果表明所抽检食盐均不含玻璃。同时,东方市食药监管部门对全市食盐销售网点进行排查,共排查了54批次食盐网点的袋装盐,也未发现食盐中含有视频所说的玻璃、玻璃渣、玻璃屑或者塑料颗粒等不正常现象。调查组认为,视频中出现的不溶于水的大颗粒食盐,是由于食盐深度结晶,溶解速度慢或者视频操作者所用的水食盐已达饱和度所致。
针对东方市网传食盐的谣言,调查组决定由东方市局通过各类相关媒体正面辟谣,并安排市联打办与公安部门对接,查找视频源头,及时制止谣言的再次恶意传播;东方市局利用契机,拟定专项整治方案,联合东方盐业分公司,在各乡镇由食药所继续做好市场的食盐全面排查,保证消费者安全用盐、放心用盐。
采访札记:在四个层面惩治谣言
“零成本、零代价、高收益,是食品安全谣言在网络迅速传播的根本原因。”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冯鸣对于频频出现的食品安全谣言深感忧虑:毫无监管价值的食品安全谣言四处传播,引起消费者恐慌,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而且破坏了食品安全公共环境,打击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如何营造一个纯净、可信任的传播环境?记者建议,积*开展以下四个层面的工作。
法律层面:以严法制止恶行。谣言的传播,破坏的是社会公共秩序和公众信心。公安部门应加大对谣言制造者、发布者的查处和打击力度,要追根究底,及时粉碎谣言,巩固公众信心。对于那些恶意造谣者和以谣言牟利者,该赔偿的要赔偿,该重罚的要重罚,该判刑的要判刑。否则,“零成本、零代价、高收益”的谣言怪圈还会反复循环上演。
监管层面:要树立监管自信。近几年来,我国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可以说,食品安全已经从“乱”走向“治”。在监管触角所及范围,不可能再产生严重背离生活常识、经济常识的食品造假行为。比如“塑料大米”“注胶蟹”,等等。因此,面对那些非常荒诞、严重违背常识的谣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树立监管信心,不要被谣言牵着鼻子走。
企业层面:谨记要守法经营。食品安全谣言的直接受害者是食品生产企业,因此,对于食品生产者而言,攻破谣言*有力的武器是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同时加强对食品安全常识的科普,尤其要注重宣传正规的食品生产过程,让消费者认识、了解该食品的特点和特性,从而在面对谣言时能提高鉴别能力,让谣言不攻自破。
个体层面:争当谣言终结者。对于个人来说,如果能严格自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在面对谣言时,保持理性,独立思考,谣言就会不攻自破。即使面对某些一时难以分辨真假的谣言,也不要随意转发,可以向当地的食药监管部门求证,或者拨打“12331”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