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指出,2016年广东全省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中向好,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产地水产品合格率分别为98.8%、99.8%和97.3%,全年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据通报,经过各市自查自评和省食安办组织的实地检查、部门评审、专业测评的基础上,形成*终考核结果如下: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7市得分排在前7名,考核结果为A级;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4市得分排在第8名及以后,考核结果为B级。
《通报》希望考核为B级的地级市要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明显成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加快实施广东省“十三五”食品安全规划,围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府办〔2017〕31号,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和投入保障,用*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通报》还要求各市政府要针对失分项目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在收到本通报后一个月内以市政府名义报送省食安办,由该办汇总报送省食安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