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同时对食品经营者进行了《 食品安全法》、《三小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食品安全意识,丰富其食品安全知识。
同时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教育引导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查看包装上有无“SC”(或QS认证标志,是否标注配料表、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等信息,以免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对身体造成伤害。
此次检查共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户100余户,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收缴过期变质食品180余件(瓶、袋,下达责令整改26份,有效地巩固“省级食品安全工作示范县”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