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凡是符合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时段、范围、从业人员健康要求的食品摊贩,全部纳入实名登记管理,食药部门将对经营者姓名、照片、联系电话、经营范围或种类、经营地址、时间、健康证体检日期和健康证号、监管人联系电话登记造册,实行年度动态管理。
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各镇(办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落实食品摊贩“两定两有”管理,即划定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段,查看有效健康证明和有效登记卡,食品摊贩实行“亮卡”经营,接受消费者监督。同时,各镇(办要制定食品摊贩人员健康管理、台账记录、票证保存等制度,公布食品摊贩禁止经营目录,排查风险隐患,实行规范化监管。10月底前,樊城区将全面完成辖区内食品摊贩登记工作,并对登记范围、登记要求、食品摊贩责任和管理要求进行规范。
截至目前,樊城区食安办已统一制定《食品摊贩信息登记表》《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摊贩登记台账》标准样式,并先行印制“食品摊贩登记卡”1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