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在青州集市上买到“脚臭盐”
家住青州市裕丰家园小区的陈女士向记者反映,*近她听说了“脚臭盐”的事情,立即回家从厨房里找出了盐袋子,结果让她目瞪口呆。原来,她家使用的食盐竟是网上所说的“脚臭盐”,正面标有“神鹰盐业”的字样,底部写着“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随后,陈女士用手搓了一下盐盒子里的盐,果然有一股臭味。“这是从青州城区一处集市上购买的,当时买了两包,已经吃了一包,这一包刚打开放进盐盒子里,如果不仔细留意,根本闻不到里面的臭味。”陈女士气愤地说,如果不是看到这个新闻,她还一直被蒙在鼓里呢。
对此,青州市盐务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从今年4月中旬到现在,他们在一些小卖部和饭店内查获了一批“脚臭盐”,涉及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的精制盐,已经查获了10起,共查扣近400斤“脚臭盐”,不过查获的“脚臭盐”大都没有开封食用。“目前,青州市查获的这批‘脚臭盐’是潍坊城区的一个销售员销售的,我们已经联系到了他,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调查
城区市场出售的多是本地盐
5月7日上午,记者走访城区南下河市场、银座超市、佳乐家超市新华店等发现,这些场所销售的食用盐基本上都是本地产的。多名商家表示,他们已经得知“脚臭盐”的新闻,但对于详情却闭口不答。
在南下河市场调料区,记者看到几乎每家门店都有食盐销售,食盐的品牌比较多。在其中一家店面里,记者看到货架上销售的是“鲁晶海珍盐”,产地是寿光羊口,每袋的价格是3元。店主告诉记者,他们销售的食盐是从潍坊盐业公司进的货,都是正规产品。
当记者询问几名商家“是否听说过‘脚臭盐’”时,他们纷纷表示听说过,但不知道详情,也从来没有销售过。“销售‘脚臭盐’的都是个别行为,已经被执法部门没收或者查封了。”其中一名店主说。
随后,记者来到银座超市,看到货架上摆放着两个食盐品牌,分别是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鲁晶精制海盐”和澳洲湖盐“雪晶盐”,这两种盐都不属于“脚臭盐”。在佳乐家超市新华店里,记者看到销售的食用盐也基本是省内产的。
“生活离不开柴米油盐,盐是*重要的一道调味品。而*近‘脚臭盐’闹得沸沸扬扬,买盐的时候要格外小心。”正在佳乐家超市新华店里购买食用盐的市民王先生说,以前买盐他根本不看品牌。而现在都要多看几眼盐袋子上的字,避免买到劣质产品。
市盐务局
问题盐来自河南
目前,“脚臭盐”事件仍在发酵。不过,市民仍有疑问,现在市面上的食用盐品牌较多,什么样的是“脚臭盐”?该怎么样进行区分?
市盐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些问题食盐均来自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等,食盐品牌则为400克装“代盐人”牌加碘深井岩盐、500克装“宇鹰”牌加碘深井岩盐、400克装“四季九珍”牌加碘食盐等。
该工作人员说,食盐有海盐和矿盐之分,山东市场上的食盐主要以潍坊的海盐为主,是从海水中晾晒提炼出来的,而矿盐就是向钻井中注水溶解,取出卤水制成的食盐。矿井岩层中渗出的硫化氢气体处理不干净,就会让食盐带有臭味,另外在提炼过程中,有可能会残留其他物质。
据了解,河南的涉事企业生产的食盐都属于矿盐,从今年1月1日起,国内食盐新政策实施,不少外地的食盐进入我市,但是由于各家厂商制盐工艺有所不同,不排除部分食盐带有质量问题,所以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多留心。
南下河市场销售调味品的商家张坤告诉记者,根据市面上食用盐包装以及食用盐的特性,可以进行有效区别。市民在购买食用盐时,可以注意盐产区,如果外包装标注产地是河南并已经被曝过光的“脚臭盐”*好不要购买。“‘脚臭盐’属于岩盐,按照其属性,遇热就会散发出臭味。”张坤说,市民可以把食用盐放在手里搓一搓或者加热,这种岩盐就会发出异味。
非法经营问题食盐,一男子被拘
“脚臭盐”出现后,山东省盐务局高度重视,于5月3日下发《关于全面排查、下架问题食盐产品的紧急通知》,对涉事食盐产品采取下架、封存等处理措施,并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截至5月3日,全省17地市中除青岛、枣庄、东营、威海、滨州5市之外,其余地市均发现涉事食盐,共查封、扣押问题产品346.05吨,涉及违法案件62起,其中有30起已处理完毕,23起正在调查取证中,9起案件涉嫌犯罪,已经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日,记者了解到,市盐务局直属分局执法人员近期根据群众举报,在南下河市场连续查获李某某雇佣销售人员在市场批发食盐,共查获标注省外某食盐生产企业食盐5.6吨。经对该批盐产品抽样,送山东省海洋化工科学研究院检验检测中心检测,检验结论该样品有异味,不符合国家食用盐指标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执法人员先后又在零售市场、超市查获涉案不合格“中盐”盐产品共计2.02吨;4月10日,查获李某某非法经营食盐窝点,在其窝点内查获标注省外某食盐生产企业食盐产品32.82吨。至此,共查获李某某涉案盐产品40.44吨。4月13日,该案依法移交奎文公安分局,并于当日立案。经奎文公安分局进一步侦查取证,落实证据,当事人李某某于4月20日被认定涉嫌非法经营食盐,被依法刑事拘留。
连日来,市盐务局在各县市区又陆续查获一批涉案盐产品。截至目前,全市共计查封、暂存涉案盐产品44.352吨。这部分食盐主要是外省食盐生产经营企业在山东省跨区销售的井矿盐。
市民发现问题食用盐,可进行投诉
根据《食用盐国家标准》规定,食盐产品必须是白色、咸味、无异味,如果有异味则为不合格产品。
市盐务局的相关负责人刘先生说,目前对食盐检测依据的国家标准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用盐GB/2721-2015,另一个是食用盐产品质量国家标准GB/T5461-2016。此外,各生产企业在生产新品种盐产品时,会依据上述两个标准制定企业标准,这些企业标准都会严于国家标准。
记者了解到,山东各级盐务局下一步将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落实盐改跨区经营政策专项行动,对在市场上发现的问题食盐产品,会责令下架、停止销售,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潍坊市盐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市民发现身边的食用盐存在问题,可直接向盐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