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公示显示,海口金鹿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个别批次东坡饮用天然矿泉水、金鹿饮用纯净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海南金芝麟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针叶樱桃酒的标签不符合规定。此外,海口智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海南朗昇实业有限公司被发现擅自变更经营场所。
对此,海口市食药监局依据《 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上述食品生产企业给予处罚。其中,没收海口金鹿矿泉饮料有限公司违法所得225元,并罚款60000元;没收海南金芝麟保健食品有限公司违法所得512元,并罚款7000元。针对海口智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海南朗昇实业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的行为,该局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分别给予两家公司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海口秀英利荣米制品加工厂、海口琼山粤恒丰米面制品厂、海南华森锦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米粉、河粉产品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均被处以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