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午,在海南省澄迈县马村港外附近海域,犯罪嫌疑人张某和杨某分别驾驶“琼三亚渔61022”和“琼三亚渔61023”渔船在底拖网禁渔区内进行底拖网违规作业时,被海洋与渔业局执法人员查获,并将此案件移交给海南海警一支队执法队侦办。
接到该案后,海警一支队迅速抽取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期间,专案组多次赴海口、澄迈等地开展调查,走访相关单位进行取证,并通过询问、讯问和现场勘查等方式开展侦查工作,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张某和杨某此次违规捕捞渔货物1014筐,共计21750.3公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和《*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款之规定,该两艘拖网渔船的行为已涉嫌犯罪。
海南海警一支队提醒广大渔船民,在底拖网禁渔区内禁止使用底托网方式作业,远离非法捕捞,海警将联合渔政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海上非法捕捞,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