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净餐具直接放在操作台上
当日,记者跟随长春市食药监局食品稽查分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临河街与卫星路交会处的蜀九红清油捞火锅店,进行突击检查。走进店内后厨,在该区域的操作间内,记者未能看到消毒柜,一排清洗干净的盘子直接放在操作台上。在后厨的另一边,使用过的餐具直接放在地上,与干净的餐具距离很近。
执法人员打开冷藏柜看到,已装好各种蔬菜的盘子叠放在一起,用湿抹布盖着。在该区域另一边,铁架子上放着的几个塑料篮装有蔬菜、蘑菇,上面盖着颜色各异的湿抹布。“装盘的菜品直接叠放,怎能确保卫生?”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店内工作人员没有回答。
近百盆火锅底料“叠罗汉”般存放
继续检查中,在另一间房间内,靠墙边的铁架子上摆着近百个小铁盆,小铁盆放在一个个大托盘上叠在一起,尤如“叠罗汉”。“这是什么?”店内工作人员回答执法人员:“这是火锅底料。”对此情况,执法人员指出,如此叠放存在托盘底和食物直接接触,存在一定的卫生安全隐患。
对包袋无标识食品进行查扣
“这是什么?”检查中,执法人员指着墙边一口大锅里的东西问。记者看到,这口大锅里放着袋装的油状液体,旁边的两个大铁桶内,装有红色油状液体和淡白色清汤。对于这些物品,店内工作人员说,装有淡白色液体的是火锅底汤,旁边装有红色油状液体的是废油。
“这些底料包装看不到品名、生产厂家、产品标牌标识,给我们解释一下。”执法人员说。火锅店工作人员拿出一袋有品名、厂址、配料的底料,称是同样的产品。对此说法,执法人员说:“你怎么证明这个没标识的底料和这个有标识的产品是一样的?”
当执法人员继续索要凭据和检验检疫报告单时,店内工作人员说:“这些都是厂家生产的,我们把它装在小盆里,再加点鸡精。”随后,该火锅店的负责人张先生用手机提供了电子版的检验检疫报告。对于供货凭证、合同、票据、发票,负责人张先生未能提供。
“我们在现场发现两种包装的火锅底料,一种包装袋上有品名、规格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属正规商品。另一个包装的包装袋上没有品名、生产厂家、规格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长春市食药监局食品稽查分局餐饮服务督查科科长李铁成说,根据《 食品安全法》第67条的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在包装上标注上品名、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的编号以及食用方法、储存方法等内容,外包装上没有产品信息,视为三无产品。对此,执法人员将进行查扣,并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这些产品进行调查处理。
藕片及藕片浸泡液
甲醛、二氧化硫快检呈阳性
快检现场,长春市食药监局食品稽查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张仁和对该火锅店的上菜用黄喉、藕片、脆肚、处理前千层肚、处理前毛肚、上采用毛肚、上采用千层肚、鸭肠、脆肠浸泡液、鸭肠浸泡液10种食品进行取样,并进行快检。“今天的快检项目有四项,分别是氢氧化钠、双氧水、甲醛、二氧化硫。”张仁和说。在对藕片浸泡液进行甲醛检测时,试纸颜色马上发生变化。“含甲醛。”张仁和说。果然,在藕片的检测中,仍发现甲醛呈阳性。
继续快速检测结果显示,取样的10个样品,其中藕片和藕片液体二氧化硫、甲醛快检呈阳性,毛肚、千层肚氢氧化钠快检呈阳性。“甲醛的主要作用是防腐,二氧化硫有增白作用,氢氧化钠有清洗和增重的作用。”李铁成科长说。氢氧化钠作为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的助剂可以出现在食品中,但有限量值。二氧化硫在某些产品中可以出现,有限定范围和限量值,但甲醛是绝不允许添加在食品中的。“我们将对藕片、毛肚、千层肚涉嫌违法添加的食品抽样送到实验室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立案处理。”李铁成说。
火锅店称从批发市场进货有QS标识
对于快检结果藕片和藕片液体甲醛呈阳性,该火锅店负责人张先生立即将检测用的藕片拿来,他说:“这个都是我们从光复路进的,我们看藕片外包装上有QS认证,厂家、地址也有,我们进货时认为这就是合格的产品,没想到检测是这个结果。”对此,李铁成说:“进货的包装食品,马上下架,不允许再销售,并且要立即联系进货商家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随后,李铁成对该火锅店负责人进行警告,令其通知其他3家连锁店面负责人进行整改,自检自查,对没有标签标识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不允许使用。“
突击专项检查将继续开展
李铁成科长表示,将继续对我市火锅店、涮品店进行专项稽查行动,主要检查店内使用的食品原料、水发类食品。同时,为确保食品安全,此次专项行动出动了快检车,在现场对疑似产品做出快速检验。如果抽检出现超范围,或者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将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李铁成也提醒其他从事火锅店的餐饮业主,要进行自检自查,对无标识、违法添加、来源不明的食材不要采购、不要加工、不要销售。今后,如果市民发现食用的水发食品存在异常,可拨打本报热线89866777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