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广州两级法院组织对17起涉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39人获刑,被判缓刑的多名被告人被禁止缓刑期内进入食品行业。其中,备受关注的“毒
●案件 生产“毒豆芽”主犯被判刑4年
今年3月,广州公安通报多起生产“毒豆芽”犯罪案件。其中的三起案件中,被当场查获的“毒豆芽”成品和半成品多达1.4万公斤。而据多名涉案人员供述,他们平均每天生产的毒豆芽有近3吨之多。
此三起案件的12名被告人,昨日均被判刑。开庭时称“自己宝宝也常吃”的潘某被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老伴、三个儿子还有三位亲戚,也一同被判处2年到3年不等。有三人获得缓刑机会,但被罚处“缓刑期内不许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活动”。
判后,潘某老伴表示“判得太重了”,其被法警带下的时候,情绪激动大哭 。
对此,办案的邹法官指出,该案“毒豆芽”添加的两种违禁物质危害*大,媒体有大量报道,作为一个生产食品的经营者,有义务去了解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的变化。而且,据供述这个家庭还曾看过毒豆芽报道,一起研究过“对策”。
●分析
准入机制不完善抽检存漏洞
“民为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一斤毒豆芽就能毒害一家人。对于伸向百姓餐桌的黑手,广州法院一定会依法从严惩处,决不手软!” 广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廖荣辉昨日表示,“毒豆芽”事件发生后,市中院把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而此次集中借着中秋节前组织宣判,意在“以儆效尤”。
据刑二庭负责人介绍,审结的案件中,还有用化工原料加工肉制品、海鲜的案件;有用工业用盐腌制咸鱼的案件;有销售含有猪链球菌的冻鸡肉碎、冻猪肉的案件,尤其是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肉制品等重点品种食品安全犯罪时有发生。
“对于流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毒豆芽’,相关部门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对于商户进货渠道没有严格把关,尽管有进行不定期抽检,却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存在食品安全检验盲点。”中院法官指出目前食品检验漏洞大,市场准入机制不完善。 ■新快报记者 郭海燕 实习生 刘文鑫 通讯员 马伟锋 杨美满 陈亮 ■版头设计:王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