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以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突出婴幼儿食品、酒类、肉制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植物油等品种。在食品生产环节,严厉打击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伪造产地、违法涂改标签、虚假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及含量等行为;严厉打击宣称食品具有疾病预防及治疗功能、生产“山寨”食品等恶意混同他人食品标签标识、自主标识内容不真实、伪造冒用他人品牌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不符合与婴幼儿配方食品有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在其标签、标识、说明书上明示或暗示供婴幼儿使用的行为。
在食品销售环节,要突出治理虚假标识、夸大标识、遗漏标识等问题,严厉打击私自分装、更换包装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