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
列入此次食品安全“黑名单”的临安市共有10家
根据相关规定,“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运输、加工、销售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等12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都将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为进一步威慑列入黑名单的经营者,除实施重点监管、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同时,有关监管部门还将实施惩戒性监管:一是将其列入临安市社会信用奖惩系统,落实惩戒措施;二是限制其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活动,并取消当年申报各级财政扶持项目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三是对其实施每季度至少监管一次,汇报一次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情况的制度。
此次“黑名单”,已通过临安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临安市电视台、《今日临安》等媒体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百姓监督。下一步,临安市将逐步落实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执行,在狠抓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的基础上,形成“黑名单”对外发布长效机制,以引导企业自律经营,建立行业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