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0年欧洲暴发新一轮疯牛病危机,为避免疯牛病蔓延到中国境内,2001年3月27日,质检总局和农业部下令禁止进口和销售从英国、爱尔兰、瑞士、法国、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德国、葡萄牙、丹麦、意大利、西班牙和列支敦士登13国引进的牛肉、牛组织、脏器等为原料生产制作的食品。
近年来,全球疯牛病防控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015年,总部设在法国巴黎的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授予了法国“疯牛病风险可忽略”认证,标志着法国疯牛病防范工作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我国则在2014年即已被授予该项认证。
应法方申请,国家质检总局与农业部对法国疯牛病疫情状况和官方控制体系进行全面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发布了该解禁令。法国是继爱尔兰、荷兰和丹麦后欧盟第4个中方解除有关牛肉输华禁令国家。
此次我国时隔16年宣布解禁法国牛肉,官方强调是“有条件”的。农业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在近日发布的公告中表示,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解除质检总局、农业部2001年联合公告中对法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法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目前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进口信息备案系统“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中,尚未出现法国牛肉或牛肉制品的身影。其中,允许进口我国的“肉类名单”中,法国被批准的进口品类仍仅标注为冷冻、熟制和腌制猪肉。也就说,虽然已经解禁,但仍需待目录更新后才可进口。
牛肉是我国居民*喜爱的进口肉类之一,检验检疫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共进口牛肉约58万吨,同比增长22.42%。其中,巴西是中国*大的进口牛肉来源地,约占进口总量的29.5%,其次是乌拉圭和澳大利亚,分别占进口总量的26.8%和19.1%,三者合计约占中国牛肉进口总量的75.4%。
我国对进口牛肉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根据“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目前仅允许加拿大、阿根廷、巴西、乌拉圭、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蒙古、哥斯达黎加、墨西哥、匈牙利等11个国家向我国出口牛肉及其可食用副产品的部分或全部种类的产品。根据我国对于肉类产品进口的相关规定,经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的国内收货人申请到相关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才能从经我国备案的国外生产企业进口肉类产品。货物入境后,检验检疫部门对货物进行查验,合格后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方能准许货物上市销售。
检验检疫部门同时提醒消费者,未经正规途径入境的肉及肉类制品安全监管缺失,容易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消费者购买进口肉制品前,需查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产品中文标签,了解产品来源地和生产日期等信息,避免购买到不合格产品。如日本“神户牛肉”等均不在批准入境名单中,任何途径进入我国的相关产品均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