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发现,市场上销售的多种产品,涉嫌违反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主要是没有获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产品包装上却有“ORGANIC”字样和国外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涉及婴儿奶粉、牛奶、羊奶皂、洗发水、润肤露、椰子油等产品。检查人员对相关问题经销场所发出了监督检查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进行整改,如无法提供,将对其进一步处置。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 获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是我国对进口有机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的“准入证”和“身份证”。进口商对拟作为有机产品进口的,或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说明、宣传资料中带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的进口产品,入境通关时要主动申报,提供认证证书、认证标志、有机码、销售证等文件。经销场所在销售进口有机产品时,要提供相关在售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销售证复印件,以备行政监管部门或消费者查询、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