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标签标注不实,首饰加工偷梁换柱,赠品质量低劣……昨天,市工商局公布2016年我市十大消费维权案例。
特大制售有毒有害食盐案
【基本案情】2008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从犯罪嫌疑人姜某处购买工业精制盐、 饲料添加剂 氯化钠等非 食用盐,在 北京大兴区组织分 包装成500g袋装中盐加 碘盐、1000g袋装中盐精制盐、400g袋装深井碘盐,并在深夜转运给不法批发商,由这些批发商在北京丽泽桥汽车站通过长途客车以蚂蚁搬家的方式销往北京、 天津、河北、 河南、安徽、山东、江苏等7省市,累计销售假劣食盐2万余吨,案值金额2000余万元。后来,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至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至800万元。
【专家点评】这是一起典型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团伙案,被告团伙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直接包装后充当食品销售,社会危害*大,且数量巨大。执法部门发现案件线索后,迅速反应,克服重重困难,一举侦破此案,充分彰显了执法为民的信心和决心。
【消费提示】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及个体消费者应选择有信誉的个体工商户或超市购买食盐,以防购买假冒伪劣食盐,损害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