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中国农业部发布了《农业部关于推动落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今年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争取在2年的时间内使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捕捞渔民全部退出捕捞,实现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范围内永久全年禁止生产性捕捞作业。
2017年“中央1号文件”就提出,要“**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意见指出,为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使保护区从根本上退出渔业生产,实现保护区转型升级,促进长江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助推长江大保护和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为了使上述目标顺利推进,意见对渔民转产转业做出了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安排。比如,要求长江流域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创新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政策、制度设计,完善保护区全面禁捕的政策保障和支撑,有效解决保护区捕捞渔民上岸、安居、生活、教育、医疗等基本需求;中央财政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规定的保护区渔民退出捕捞和渔民转产工作予以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出资设立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基金,用于保护区渔民退出捕捞和转产安置相关工作等。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于日前表示,目前中国渔业的主要问题不是总量问题,而是生态问题和水产品质量问题。在对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后,将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进行全面禁捕。同时,在通江湖泊和其他重要水域实行限额捕捞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