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森家住十堰城区,平时没有正当职业。小森的叔叔张某家在外地,长期在十堰从事酒盒收购工作,和城区一些酒店的老板、服务员都比较熟。他平时收购的酒盒由于保存良好,常会以稍高的价格出售。
去年11月,小森得知一些常来找叔叔买酒盒的人是为了做假酒生意,便动了心思。他找到叔叔说自己也想做假酒生意,让叔叔给自己搞一些包装没有破坏的酒盒。随后,张某便把自己平时攒的12年、15年白云边成套包装盒,稻花香大小珍品等系列酒盒、酒瓶卖给了小森。万事俱备后,小森又趁一些商家做促销时,买来打折的散装白酒,算下来每斤在5元左右,然后在自己租的 小作坊里,把这些酒灌进白云边或稻花香酒瓶里,并贴上标签,在市场上销售。
今年1月,小森在推销这批假酒时,遇上了在市区做酒生意的男子小旺。在明知小森卖的是假酒的情况下,为牟取利润,小旺以低价购买了16件12年白云边,并以市场批发价对外销售。1月16日,小旺又让小森送来40件假冒白云边酒,准备春节期间大赚一笔。次日,他让小森再送50件假冒白云边和稻花香系列酒,双方约定在小旺的仓库里交易。
东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获知小森生产假酒的线索后,遂成立专班深度经营。获知1月17日双方交易的信息后,立即组织警力提前布控。当天晚上,小森和小旺正在交易,被民警抓了现行。警方现场查扣假冒12年白云边36件216瓶、15年白云边15件90瓶、稻花香小珍品一号25件150瓶、稻花香大珍品一号25件100瓶,案值91000余元。后在张湾区发现小森用于生产假酒的窝点1个、存放原材料窝点4个,查获各种酒类的包装箱、盒、酒瓶、商标标示、防伪标记1万余件,用于灌装的劣质白酒1000余斤,涉案总价值达50余万元。
目前,涉案人员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