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锦州市 食品小 摊贩 监管工作,日前,锦州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锦州市食品小摊贩经营现状,草拟了《锦州市 食品摊贩禁止经营目录》( 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锦州市食品摊贩禁止经营目录》征求意见稿中,拟在锦州市食品小摊贩中禁止经营的目录包括八大类:液体乳(贮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生食水产品;冷加工糕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国家和省规定的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社会公众可在2月20日前将相关意见形成书面文字寄送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处,或发送至电子邮箱:24301730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