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组织各地进行自评的基础上,2017年1月16-19日,清远市食安办组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局、清远市农业局、清远市卫计局、清远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4个组,分别赴各地开展现场考评。现场考评开始前,清远市食安办召集考核组全体成员召开动员大会,对考核工作进行动员培训。会议要求参与评议考核工作的同志必须熟悉掌握开展现场考核的要领和方法,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并发挥其应有的导向督促作用,同时明确了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及保密工作有关要求,坚决杜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行为,不得打“人情分”。会后,清远市政协副主席、清远市卫计局副局长、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陈丽霞,清远市食安办副主任、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曾庆中,清远市农业局副局长宋秋荣,清远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黎明东分别带队,赴各地开展现场考评。
现场考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照《2016年清远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现场考评项目共26项逐一检查评分。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了各地考核汇报会。考核组有针对性地检查了餐饮单位、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食品生产企业、水产养殖企业、种植养殖企业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还抽查了各地1家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全面了解各地食品安全工作的现状。
针对目前H7N9等流感高发季节,检查组还检查督导了各地H7N9等流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活禽经营“1110”制度落实情况和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按照要求,清远市食安办对实地检查、部门评审结果进行汇总,会同清远市食安委相关单位对有争议的评分及加分等情形做出综合评议并形成考评报告,报清远市政府审定。评议考核结果以清远市政府名义向各县(市、区政府通报,同时抄送清远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市、区党委。各县(市、区政府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对通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与时限,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食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