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催生了很多新型的业态,监管的视角要放宽。”陈琪建议,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线上准入监管,比如对售卖朋友圈自制食品的经营主体,通过立法规范准入门槛,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管。网络食品经营者的内部信息必须对外公示,如网络食品生产者有效的资质证明、食品原材料的原产地、加工、流通等溯源信息、制作场所环境等信息都可以通过实时照片上传的形式来实现。
陈琪同时呼吁,建立移动终端实时资讯、投诉、举报平台,推广有图有证据的微信举报,便于有关食品安全问题**时间达到管理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