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独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与麻尾毒品检查站在兰海高速新寨收费站开展联合查缉时,查获一辆重庆籍货车,涉嫌运输假冒“飞天”牌贵州茅台酒240瓶,价值24万余元,为进一步打击犯罪,县经侦大队决定对假酒来源深入开展调查。经查,此次运输的假冒茅台酒是从遵义市流出,准备运往广东进行销售。调查中民警还发现仁怀市的两名男子张某、杨某分别多次从广州、温州等地大量购入各类假冒“茅台”酒瓶盖、酒瓶、标签等包装物,二人有重大嫌疑,遂对二人展开布控。
27日,民警分别在遵义市传化物流园及仁怀市国酒新城小区在地图中查看将张某、杨某两名嫌疑人抓获,并在张某位于遵义市汽车总站附近的某出租屋内查获假冒“飞天”牌贵州茅台酒300余瓶,空酒瓶1300余个、商标、瓶盖、标签附属包装物等千余件以及封口机、装箱机各一台,涉案价值11万余元;经审讯,张某、杨某两人如实供述制售、贩卖假冒茅台酒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杨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