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 食药监局6日发布2017年**批行政处罚信息,对不合格 食品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
记者从该局获悉,涉案“干花甲肉”生产日期/批号为“2016.08.21”,为珠海市利昌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监管人员对该批次食品抽样检测发现,检验项目“铬”的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同批次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1月4日,市食药监局对涉案企业没收违法的产品、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昨天,金湾区食药监局还发布新一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涉及餐饮服务单位一家。为三灶镇金海岸金海花园南园商业城的金湾区悠乐面馆,该店经营者桂某因经营铝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自制油条,违反《食品安全法》,被监管部门查处。区食药监局给予经营者没收违法所得150元;并处罚款55000元。同时该店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相关“黑名单”管理制度,自2016年12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27日,该门店名称、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及主要违法行为将在当地政府官方网站上被公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