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3日讯 1月3日,记者从市 食药监局获悉,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青岛市 食品药品 监管局收到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转来的第四批国家食品 监督 抽检不合格报告1份,为青岛味鲜美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醋检出 糖精钠,已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00元,并罚款5万元的惩罚。另外,还有山东省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3份,包括青岛市平度兰底酿酒生产的白酒被检出己酸乙酯超标,被处以罚款5000元;青岛莎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菜大肠杆菌超标,被处以罚款5万元;山东宝康蜂业有限公司的洋槐蜂蜜检出菌落总数超标,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644元,没收违法产品16瓶并销毁,罚款5万元。目前已全部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