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上午10点多钟,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龙海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制售的香芋蛋糕“早产”。局领导随即带领检查大队执法人员迅速赶到30多公里的白水镇进行核查。在龙海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的仓库内现场查获已制成、待售(2500克装、生产日期标注为2017年1月1日的香芋蛋糕100箱。据初步审查,为了延长香芋蛋糕保质日期,该企业将生产日期标注为2017年1月1日。据企业有关人员交代,该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香芋蛋糕共生产(2500克装200箱,已销售100箱,放在仓库中待售100箱。
龙海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制售虚假标识,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已违反《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款“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法查扣了某食品有限公司待售的、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香芋蛋糕,并立案查处。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