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福州市创建国家 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止11月30日,共立案查处 食品类型行政违法案件380件,罚没款407.68万元,全市共破获食品类刑事案件506起,追究刑事责任514人。
福州市于2015年10月被列入第二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开展创建工作。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明确写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和福州市“十三五”规划中。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探索并大力推行可追溯管理、明厨亮灶、网格化监管、智能化监管、大型商超快检、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等六种监管模式。
据悉,2016年福州市用于食品安全的项目预算经费为6688万元,同比去年增长82.88%,其中安排5656万元专项抽检经费以保障全市2.828万份抽检任务。截止11月30日,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食品类型行政违法案件380件,罚没款407.68万元,并依托网站向社会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全市共破获食品类刑事案件506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07件,追究刑事责任514人。
全市共聘请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2606名,承担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等职能,深入辖区超市、餐馆、校园周边等场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走访和反馈工作;指导了近400家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并择优筛选出15家争创省级“明厨亮灶”示范单位;通过“存证云”等技术手段固定相关网页,发布“5.18”等重点或集中促销时段消费提醒、累计监测各大平台(网站的食品经营网店(网站450家,网页存证150个,发现违法违规线索22条(次;先后组织开展了网络食品安全“净网”行动、网络订餐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约谈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41户次,检查外卖餐饮服务单位18531次,责令整改外卖餐饮服务单位615户次,引导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282家,取缔无证外卖餐饮服务单位81家,查处网络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7件,罚没65.96万元。
截止12月15日,依托12315、12331消费维权专线共处理有关食品安全消费者诉求379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7.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