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机制,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以信用为重要内容的新型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进一步推动监管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提高社会共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六市联手合作,旨在有效治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失信行为,使失信者付出相应代价,并通过实施正面激励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从而形成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的正确导向,共同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市决定,建立合作联动机制,设立并定期发布恪守诚信“红名单”、违法失信“黑名单”,定期通过媒体发布企业“红黑榜”,协作圈城市之间相互通报;结合实际,在受理社会失信投诉、查处失信行为等方面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实现对失信者的协同监管,建立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依法确定联合惩戒的内容和范围。对失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从重从快予以处罚。
针对失信企业,六市商定采取相应限制和惩戒措施,限制参加基本药物集中招投标活动、禁止参与评优评先、撤销已经授予的荣誉称号等,并且不限于以上措施。
今后,六市还将把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作为重要内容,对诚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进行政策激励;对失信自然人,限制其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全面推动信用评价在监管中的运用,职能处室在履行日常监管、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检查频次等行政监管事项时,对诚信企业和个人,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