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太康县公安局一举将侯长立、李奎制售 假牛肉窝点查获。商水县某食品厂负责人李奎、侯长立为谋取暴利,在自己的食品厂以猪肉假冒牛肉,大量生产假“周口牛肉”。2015年7——9月份期间李奎找人印制了“起成”商标和“八亩庄园”商标的真空包装袋,购进猪肉加工后进行包装,再以“周口牛肉”包装箱包装,每箱8袋。然后由侯长立负责销往太康县城及各乡镇,截至案发已销售量达到两万多箱,涉案金额30余万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侯长立、李奎被先后抓获归案。2016年12月份太康县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作出判决,分别判处侯长立、李奎三年、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万元。(本报记者 孟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