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窝点生产的产品主要为罐装花草茶类、甘草、红枣等食品,产品上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系冒用安徽某厂的QS证号。经查,该窝点位于长沙高桥中药材市场旁高福星小区33栋1单元5楼,其2个销售门面是该小区的32栋、34栋的鹏江药材行、鹏江花茶行。
在案件查办前,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经过一周的摸排、调查,初步掌握生产窝点、销售门面以及犯罪嫌疑人等情况。
这些假劣食品生产原料来历不明、生产条件*差、环境十分恶劣、生产人员未经过健康体检,在未经出厂检验的情况下就进入市场销售,其危害性比较大,健康安全隐患比较高,一旦被人食用,就可能引发传染病,寄生虫或食物中毒。
该窝点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将生产设备、包装材料及成品、原料等予以了查封,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16年,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严惩重处,注重部门协作,强化行刑衔接,大力推进社会共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同时,湖南省食药监局呼吁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务必严格自律,以良心为基,以诚信为本,自觉规范行为、守法经营,切实担负起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人”的责任;也呼吁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增强自我维权意识,发现违法线索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踊跃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