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督抽检,共抽取样品220批,其中生产环节41批(酒类9批、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粮食加工品17批、肉制品5批、速冻制品5批、调味品4批;流通环节130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糕点2批、酒类13批、粮食加工品20批、肉制品15批、水产品60批、水果制品6批、糖果制品13批;餐饮环节49批(生鲜畜禽肉49批。生产环节抽样,全部在我市范围内食品生产企业的成品库中随机抽取;流通环节抽样,全部在我市22个区(市县内有代表性的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随机抽取;餐饮环节的抽样在我市22个区(市县内具有代表性的校园内餐饮服务单位、各类社会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总局令第11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具体实施抽样、检验,并依据国家食品检验技术要求报送检验结果。
本次监督抽检共220批,所抽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12331热线电话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或举报。